媒体关注
【国家民委】深化校地合作,大连民族大学又有新举措

1月3日,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开发区校区举行。


按照协议内容要求,双方将建立全面合作机制,围绕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特色社会服务工作等方面,开展长期全面、深度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大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刚,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赵铸,党委副书记、校长丁克毅出席签约仪式。



赵铸表示,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学校与地方开展校地合作,此次签约是继学校与辽宁省民宗委和大连市民宗局、与省内8个民族自治县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成功举行后,学校深化校地合作的又一次重要活动。学校将以签约仪式作为校地合作新起点,全面深化与各乡(镇、街道)合作,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大限度调集和动员全校优势力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技创新、特色农业及文旅产业发展、干部培训、党的建设等方面形成更多成果,在携手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谋发展、合作共赢。


黄刚表示,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签署合作协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连实践,推动新时代大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搭建更加宽广的合作平台,创新更加丰富的合作形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努力建成校地合作的典范。聚焦优势产业,加强产学研转化,携手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民宗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连民族大学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推动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确保合作协议取得丰硕成果。


丁克毅代表学校分别与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办事处、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人民政府、瓦房店市三台满族乡人民政府、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金普新区石河街道办事处、金普新区七顶山街道办事处签署合作协议。



在校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学校办学整体情况,参观了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设计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展。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分别与对接学院进行了合作交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I_5q4DkKBmkPQ2hFOc9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