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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网】大连民族大学与辽宁省民宗委、辽宁省八个民族自治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3日,大连民族大学与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辽宁省八个民族自治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民委教育司一级巡视员李学锋,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智明,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赵瑞,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赵铸,党委副书记、校长丁克毅,辽宁省八个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永东宣读大连民族大学与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战略合作协议,宣读大连民族大学与辽宁省八个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立足辽宁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大连民族大学实际,紧密依托大连民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建立“府校地”全面合作机制。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李学锋指出,大连民族大学与辽宁省民宗委、辽宁八个民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务实之举。希望学校以此次新的合作为契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业发展、科技帮扶、人才培养、干部培训等方面做深做实,推动校地合作结出更多硕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新贡献。



张智明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的务实合作,共同推动民族自治县的高质量发展。



赵铸表示,此次签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党组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统战部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学校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的重要体现。大连民族大学肩负着服务党的民族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和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职责和使命。将以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订为新起点,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学校教育、科技和人才优势与辽宁振兴发展的产业资源充分结合,共同创造校地合作新经验,切实通过紧密合作推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与学校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建设双向促进、共同提升。在辽宁大地上书写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精彩篇章。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包峰表示,将与大连民族大学共享合作成果,开展更深层次、更多维度、更高水平的合作,探索形成更多在辽宁可复制、可推广的校地合作新模式、新路径,共同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更大贡献。



丁克毅代表学校分别与辽宁省民宗委、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辽宁省民宗委和辽宁省八个民族自治县分别与学校相关部门和对应主体学院进行了座谈,就下一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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