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四论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

《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党对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什么,督查工作的方向就是什么;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什么,督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什么。贯彻落实《意见》,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意见》深入把握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针对当前民族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精准、政策把握出现偏差等,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任务已经明确,措施已经出台,剩下的就是从严从实督促指导。

贯彻落实《意见》,要将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指向到文件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强化“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认同;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体制机制、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载体方式;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等具体工作。通过认真细致的督查,深入总结创建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发现困难和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建议,持之以恒抓督查、坚决彻底抓落实,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意见》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基本原则,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意见》,要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范、综合运用调研、暗访、群众座谈、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测评验收办法,推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新格局。

(《中国民族报》)